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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自己的新房原本是一件应该高兴的事,可没想到的是自家的房屋地下居然昼夜噪声不断,这严重影响着一家人的正常生活。无奈之下,2010年5月24日,业主王先生将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商、物业公司等被告告到了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。
据原告王先生称,王先生在二七区碧云路某小区拥有一楼的住宅房屋一套,2008年12月交房后,王先生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。入住后王先生发现了件烦心事,原来该房下的地下室有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是24小时不间断运行,昼夜都发出很大的噪音,济南房地产律师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特别是晚上,一家人几乎无法正常休息,家中的孩子也无法正常学习,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测,该噪音排放量超过了国家标准,这给一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。而且到目前为止6楼以上实际住户还不到三分之一,以后住户都注满后,该二次供水设备压力还要加大,会比现在的噪音还大。
王先生还说,该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是“自来水公司”安装,该套设备原规划就不在自家住房的地下室内,而是在现物业楼下面,现安装位置是房屋的开发商私自变更的,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手续。为此王先生多次找到几被告协商,均无果。无奈之下,业主王先生将几被告告上法庭,要求被告拆除非法安装在原告住房下地下室的二次供水加压设备,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,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。
经审查,中原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 |